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华 【2024年工作回顾】 聚焦中心工作,扛起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会同公安、法院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301人、起诉964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6人,起诉32人。及时提前介入,依法批捕一起25年前的抢劫出租车杀人案。有力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34人,督促追赃挽损200余万元,助力维护区域稳定。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对上级院指定管辖的陈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组建专班、认真审查、精准指控。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对真诚认罪悔罪的不批捕49人、不起诉221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服判率98.4%,促成14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立足检察职能综合施策,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职务侵占等犯罪16人,督促追赃挽损245万元,发出风险提示函6份。补足补强关键证据,依法对以“维权”之名、行“索财”之实,敲诈企业负责人数百万元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注重以案释法,将检察服务向园区延伸,不断完善“企业点单、检察送法”普法模式。积极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快速清理6件涉企“挂案”,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推动市场监管局对涉案39家空壳公司开展清理,充分净化市场生态,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会同司法局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监督支持请假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30余人次,确保“出得去”“管得住”。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源头治理。聚焦公共安全,推动多部门联合取缔6处柴油黑加油点、打击9辆流动黑加油车,该案被《新华每日电讯》专题报道。聚焦生产安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做法分别被省检察院、省应急管理厅转发。聚焦道路安全,以统一老城黄线道路标线为契机,推动职能部门优化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减少事故隐患,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主动应对犯罪结构日益轻刑化的趋势,妥善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有效修复社会关系。 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办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10件。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起诉了尹某某贪污贿赂1000余万元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系统治理,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不断健全与监察、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协同作战,挖掘洗钱犯罪线索4件4人,立案3件3人,进一步筑牢反腐防线。 践行司法为民,以务实举措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用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28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接访下访制度,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心理疏导、多元帮扶等措施,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充分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引导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罪案件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促成刑事和解34件,调解率达89.5%,有效钝化社会矛盾。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163.63万元,努力将党和政府的司法关怀送到每一位涉案困难群众。 用力守护生态环境资源。坚持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原则,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案件8件18人,督促责任人与相关职能部门达成生态资源损害赔偿协议,及时赔偿修复费用,让破坏环境者为修复生态“买单”。加强耕地资源保护,依法办理督促整治固体废物侵占耕地公益诉讼案件,相关职能部门清理固体废物90余吨。守护珍贵“活化石”,针对16株古银杏树(1000年以上9株)存在焚香烧伤树根、围栏缺损等问题,建议职能部门积极上争资金、邀请专家开展抢救复壮、保护修复,落实长效管护责任,不断擦亮泰兴生态“名片”。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罪行较重的71名未成年人依法起诉,对罪行较轻的30名“问题少年”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并聘任专业司法社工进行帮教。依法从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5人,起诉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17人。研发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挖掘隐藏在网络背后的犯罪嫌疑人18人,获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严格落实教职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联合职能部门探索将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文具店等经营人员纳入入职查询,发现并建议法院对2人判处从业禁止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严重监护失职、监护侵害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30份,对2起撤销变更监护权案件支持起诉。做好涉未成年人反家暴工作,支持妇联代为申请泰兴首份人身保护令,《中国妇女报》予以报道。 用情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坚持为劳动者发声,联合市法院、人社、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凝聚根治欠薪合力,支持163名农民工追讨薪资853万元。全力守护“夕阳红”,针对乡村浴室贴近村居、留守老人消费居多的情况,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对全市231家浴室进行清查,19家浴室整改到位,并通过区域协作督促“大容小标”锅炉企业对问题锅炉进行技术改造。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婚姻登记问题指导意见,开展妇女权益保护专项排查,依法撤销一件长达25年的冒名婚姻登记,为“半边天”撑起检察“保护伞”。聚焦退役军人军属权益保障,与职能部门联合对3名退役军人军属开展多元救助,帮助脱离困境,《新华日报》等媒体聚焦报道。保障残疾人群体权益,督促相关部门提升城区14家示范公厕无障碍环境,让“无碍”更有爱。 聚焦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不断深化。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3件次,围绕证据标准专题会商6次,案件质效不断提升。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29件,追捕追诉11人,依法提出抗诉2件,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1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7人。强化人权保障工作,联合司法局不断扩大审查起诉阶段指定辩护范围,持续推进值班律师帮助实质化,1份法律帮助意见书入选“全省十佳”。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扎实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各项工作,办理各类案件37件。持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如在办理某汽配公司申请监督案时,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清债权人伪造利率的事实,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再审改判,帮助本土企业挽回损失近300万元,并建议对债权人予以司法惩戒,《法治日报》予以报道。协同破解“执行难”,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起诉1人,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款,推动法院对部分终本案件及时恢复执行,确保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益”得到兑现。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全面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职责,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围绕行政行为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立案9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助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建议主管部门对116名被不起诉人作行政处罚,会同公安机关统一交通肇事类不起诉案件处罚标准,确保罚当其错、闭环治理。做好“民告官”案件背后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调查核实、释法说理,1件案件入选长三角法治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拓展优化。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紧盯民生热点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整改回复率100%。关注低空安全,针对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非法在管制空域飞行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立案4件,行政处罚2件,对209台无人机持有人落实实名登记,全国人大代表张强参与案件办理“回头看”,该案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关注食品安全,深入调查某“厂中厂”内黑心豆制品小作坊,及时推动职能部门开展“突击行动”,并在全市组织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75家无证小作坊分类查处。引入“外脑”支持,聘请60名各界人士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多方参与、共享共治的公益保护新格局基本形成。 坚持强基固本,持续锻造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集中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调研成果,不断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日益走深走实。精心组织政治轮训、专家辅导、交流研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书记上党课、廉政微党课、预警提示单等方式,引导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2件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传播检察履职好声音,2部原创短视频在全国获奖,1名干警被中央网信办表彰,检察文化工作被省院检察长批示表扬。 注重人才培养。秉持系统思维,以全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改革试点为契机,综合运用轮岗交流、互助结对等措施,着力培养熟悉“四大检察”、贯通综合业务的“全科检察官”。强化案件实训,组织高阶段检察官助理轮流协办疑难复杂案件,配套建立案件讲评、跟踪考评等机制,为高质效办案储备后续力量。注重以赛促训,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辩论对抗等活动,持续提升专业素能。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侦查业务标兵”称号,7名干警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1个课件被评为全省“优秀课程”。检察人员的研究能力不断提升,1个课题获国家级立项,6篇调研文章在核心期刊发表,9人次在省级以上法学会交流并获奖。 优化检察管理。坚持管人与管案并重,聚焦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要案件,“清单式”梳理廉政风险点38个,并制定针对性举措15条,实行检察权运行全流程嵌入式监督。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建立检察人员、律师违纪违法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履职风险。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用好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反向审视、追责惩戒等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 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以及落实常委会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努力从委员们的评议中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更加自觉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案、视察调研、监督评议等活动56人次。依托“法检护航”工作室,检察官与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现场回应代表关切问题。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约检察官助理、律师等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听证、矛盾化解、检察开放日活动214人次。 【2025年工作安排】 ★围绕发展大局,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围绕民生关切,倾注更深检察情怀。 ★围绕监督主业,彰显更强检察作为。 ★围绕政治忠诚,锻造更优检察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