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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破解“执行难” 不让法律“打白条”

2025-01-09 浏览次数:

市政协委员 谷 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为新时代执行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执行长效机制,2024年执行到位14.02亿元,拍卖房产303套,拘传拘留606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更好地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但调研发现,我市执行工作还有不少短板弱项:一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尚未形成。在全市层面上,尚未形成由市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有效机制。有些部门和单位对于与法院共享信息资源主动性不高,配合度不够,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仍需持续加力。二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市民法律风险意识不足,如参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现象依然存在。执行信访案件常年居高不下,98%以上的申请人信访均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大部分申请执行人不能充分认识诉讼风险,普遍存在要求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兜底”、承担化解一切风险“无限责任”的不合理预期。三是规避抗拒执行惩戒力度不够。分析近年来泰州法院公布的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发现,部分被执行人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以各种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是对法治底线的严重挑战。有的部门(单位)尚未完成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联通对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体系还不健全。四是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2024年1-12月,我市法院已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276件,同比上升11.15%,近3年执行收案数平均上升13.81%。但在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干警人数5年来没有增长,法院在编执行干警仅28人,占全院在编干警人数的15%,承办了全市40%、全泰州25%的执行案件,执行工作压力和强度较大。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现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建议出台关于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化、规范化文件,将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列入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范围和述职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等重要考核内容,推动执行工作由“法院单打独斗”向“各部门集成作战”转变。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网格治理,充分依托基层网格力量,做好督促履行、文书送达、查人找物、失信曝光、促成和解、拒执打击等工作;建立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激励保障等机制,不断提升“网格+执行”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案件的执行率。

  2.加强惩戒力度,着力打击拒执行为。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依法用足用好财产申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扣划等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各部门(单位)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本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强化公检法三部门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实现执行工作与警务保障深度融合,合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畅通打击拒执罪的公诉渠道,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3.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守法尊法良好氛围。立足司法宣传、执行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流程公开,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措施的宣传,增强执行的震慑力,弘扬“守约易、失信难”的社会价值观,营造尊重法律权威、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治氛围。重点结合电信诈骗、民间融资等新型手法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提高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科普,引导群众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澄清群众思想误区,降低当事人对法院诉讼和执行工作的不合理预期,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

  4.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化解人案矛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基本方向,下大力气加强执行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打造更加专业的执行队伍。建立执行人员履职保护和执业保障机制,根据执行案件增长和占比情况,确定合理的“人案比”,完善落实“以案定编”“以案定额”,适当增加执行员、书记员、执行法警的编制数,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健全执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质效监督手段,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道德品质过硬、执行业务精通、公正高效廉洁的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