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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长江禁渔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2024-11-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政策,严防“偷捕”“偷卖”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检查工作。

  在荷花池菜场临时疏导点,执法人员重点核查菜市场及商户是否保存有相应的水产品销售凭证,查看场所内招牌、广告、购销凭证是否存在“野生”“江鲜”等字样,现场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购入、加工、销售野生长江鱼类的现象。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着重宣传“长江禁捕”政策,强调禁止购买、加工、销售禁捕水域野生鱼鲜。经过检查,菜市场内的商户主体均能提供水产品购入凭证或交易记录,未发现违法违规购入、加工、销售野生长江鱼类的现象。执法人员提醒部分商户及时向供应商索要水产品销售凭证,并妥善保存、做好记录。

  “复钩7个及7个以上的,在内河里面是允许的,但是在长江里面属于禁用渔具,像你平时售卖的时候,要注意跟顾客交代,不要到长江里面去用。”在城区渔具店,执法人员严格检查相关经营主体是否违规出售绝户网、密眼网、刺网、地笼、电鱼机等禁用渔具。执法人员还积极开展禁渔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向经营人员发放、讲解长江禁捕相关资料,讲解非法捕捞危害及近年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切实增强经营主体及消费群体的禁捕意识。

  在陆上检查完成后,执法人员还来到长江禁捕泰兴执法基地,开展编队集中船巡。巡查发现,沿江没有垂钓捕捞行为,相关监控设施完好,执法人员还登上散货船、作业船,对辖区碍航捕捞情况进行摸排,现场查缴禁用渔具。行动期间,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向船民宣传长江“十年禁渔”等政策,强调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呼吁群众爱渔护渔。

  长江禁渔,利民生,利长远。接下来,我市还将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聚焦重点时段、紧盯重点区域,持续深化禁渔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售卖行为,进一步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合作,强化暗查暗访,发挥基层组织及“护渔员”协助巡护作用,助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