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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三级联动 点燃困难家庭新希望

2024-10-25 浏览次数:

  “获得司法救助后,我爸积极配合治疗,现在已经能起身了,一切都会好的。”近日,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团队的检察官电话回访时,老焦的女儿难掩激动之情。

  回忆起这两年来的经历,老焦的女儿感慨万分。2022年,老焦受雇为他人建造房屋,施工过程中他意外从高处摔下受伤,经鉴定为外伤后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构成二级残疾。经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赔付老焦各项损失合计69.6万余元,但最终经执行,老焦仅获得2010元赔偿款,被告再无可执行财产。

  市检察院收到线索后,迅速来到老焦家开展走访调查。据悉,老焦住院治疗花费40余万元,目前瘫痪在床,无自理能力,除每月领取几百元残疾补助、护理费外,还需花费每月3000余元用于康复治疗。老焦妻子无劳动能力,两个出嫁的女儿也没有能力为老焦承担后续的长期康复治疗费用。老焦为家庭主要劳动者,因案丧失劳动能力,经诉讼又无法获得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将案情向泰州市检察院汇报并提请联动救助。最终在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下,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为老焦合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元,解决了老焦一家的燃眉之急,老焦开始安心接受康复治疗。

  近年来,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及时掌握救助对象情况,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前期调查工作。根据被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呈报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提高救助金额,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济解困”作用和“雪中送炭”效果,促进解决被救助对象长期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