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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推进医保改革实践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2024-09-13 浏览次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等重要内容,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深化推进牵一发动全身的引领性改革、增添共同富裕成色的惠民性改革、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结构性改革,在筑牢医保兜底保障、减轻就医负担和医保集成改革上持续发力,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可靠、更高效、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推动医保领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提升全市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申卫明表示,将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保民生、增福祉”的积极作用,狠抓医保精细化管理,加强全市经办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二次补偿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慈善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全领域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近年来,市医疗保障局找准医保“稳定器”“减压阀”功能定位,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上久久为功,不断提高我市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98.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9.1%,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50元/人。492家定点药店、门诊部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协议管理,62万人次享受待遇,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负担4282万元。全年共有6545人享受长护保险待遇,享受待遇2512万元。申卫明介绍,将推动基本医保参保提质扩面,完善好“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大喇叭”的工作模式,做实参保人员“一人一档”信息管理,对断保、停保人员及时发送缴费提醒短信,会同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缴费流程,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参保的目标,让全市人民都享受到医保政策红利;加强对低收入对象医疗费用的监测,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对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预警线的,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畴,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好“江苏医惠保1号”的补充保障作用,切实减轻大病重病、困难家庭患者就医负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取消居民生育费用报销限额,降低住院分娩成本;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享受人群范围,提升照护质量和内涵,更好满足失能人员护理需要。

  同时,市医疗保障局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入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定点医院平均住院日和次均住院费用呈双降态势。创新实施医保基金网格化监管,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治理行动,追回医保基金960万元。申卫明表示,将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国家、省药品耗材招采结果落地,让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协同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助推“一般疾病在市县解决,小病在镇村解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公共服务、运用数智赋能,推动“医保码”在医院、药店“挂号、取药、结算”等全过程应用,实现医保结算从刷卡、刷码到刷脸的跨越提升,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加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对门诊部、药店实行智能监控,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