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巡查发现,某化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工况实时数据异常。调阅该企业VOC在线历史数据,发现不久前的一天下午3时VOC小时均值尽管不超标,但明显高于正常值。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企业管理人员,经查证,当时运维人员在现场校准,该数据为非正常工况数据,因为没超标就没有标记。 今年来,该局“非现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4月份共开展“非现场执法”60余次,人均2.73次,总次数远远高于泰州其他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近年来,泰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突出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限值限量监管排污单位、排污许可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等,不断完善全市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建设的基础上,注重运用智能化、专业化手段,深入推进以非现场、低介入为主导的执法方式,充分利用数据精准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现场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做到“有案必查,无事不扰”。 “早在2021年,我们就开始进行末端监控巡查,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平台的日常巡查和异常数据的报送;2022年12月,成立执法重案组,将所有在线监控纳入重点执法对象;2023年5月,出台非现场执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线索归集—数据审核属实—立案处罚’的一整套规范化非现场执法工作流程。”泰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冯海进介绍。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推送的超标或异常数据,该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或行业专家分析研判、现场核查,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同时,积极探索,综合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等科技手段进行巡航,配备PID等快速检测仪器。 今年1月上旬,泰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巡查发现某纺织公司污水在线数据异常后,进一步调阅在线监控房监控录像,经智能分析和现场查证,查实该公司以替换水样方式篡改自动监控数据的违法行为。此案很快就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科技赋能提效能,“隔空执法”显威力。2023年,通过省末端监控系统平台、用电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排污许可信息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手段,该局发现环境问题线索92条,查实28件,整改13件,立案15件,累计处罚金额87万元。今年1至4月份,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环境问题线索19条,查实5件,整改3件,立案2件。 “一方面,不断将新污染物纳入在线监控网,一方面全方位执法应用自动监控数据!”冯海进表示,该局将进一步集成用好在线监控、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推进提升执法效能。将排污企业、第三方运维公司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作为非现场监管的重点工作,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同时,搭建线上交流平台,主动做好服务,对企业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解决,对需要提请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协调解决问题主动帮扶对接,助推企业全面提升自身监管能力、环保稳定达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