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泰州人大来泰兴市就贯彻落实《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泰兴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长健、副市长张鹏参加。 泰州人大一行实地察看了泰兴长江生态廊道,并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两《条例》施行以来,泰兴压紧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河湖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全面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全市河道面貌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连续四年获省级绩效评估考核第一等次,生态河道覆盖率、幸福河湖建设均位列泰州第一。 泰兴市将以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两《条例》的宣贯力度,深化河长制工作,抓细抓实跨界河道共建共管和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治水目标,全方位擦亮泰兴市“河你河我·共治共享”工作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