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领证,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曾给很多在外地打拼的“准新人”带来不便。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婚姻登记能“跨省通办”了,这意味着市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可跨省办理。 据了解,民政部不久前公布称在全国21个省(区、市)试点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新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经有不少“准新人”向市婚姻登记机关打来电话咨询。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我市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时间将延长至2025年5月11日。办证中,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无需另行提交居住证,并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按相关要求,此次在试点地区“跨省通办”只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不属于“跨省通办”范围,需要当事人回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提醒,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行婚姻登记预约与现场受理并行机制,市民可通过“支付宝-苏服办-婚育养老-婚姻登记预约”提交业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