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3日下午召开的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荣华,市委常委、副市长范存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刚、王中先、王晓云、王长健参加。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检查将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阅资料、调查问卷、实地视察(暗访)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我市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长江水环境质量,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 刘荣华指出,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我省长江干流水体以及沿江地区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作出法律规定,对防治长江水污染、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把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确保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围绕相关管理机制建立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重点,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全面深入实施。沿江乡镇、园区、企业以及相关部门要借鉴近年来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好的经验做法,严格落实监督法规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还邀请了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朱新华作专题法律辅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