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来我市,就《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在座谈会上致辞。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唐亮、法工委副主任陈志红,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等参加调研。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我市市委书记张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荣华,市领导王长健、孙峰、朱为祥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滨江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第二高级中学法治文化主题馆,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在座谈中认为,条例草案站位高,落实了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前瞻性强,立足长远,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作出了制度性安排;职责明,对各级政府,各级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曲福田对新一届泰州市人大和泰兴市人大工作表示肯定,对我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好评。
曲福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公共法律服务立法的重要意义。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提炼固化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经验做法的现实需要,是补齐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制度短板的迫切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立法实效。站稳人民立场,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好下一步修改完善工作。坚持开门立法,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梳理分析、吸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合理意见特别是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使条例更加接地气、更能聚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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