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叶磊)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部署,日前,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安置帮教工作目标责任清单。
《意见》明确,我市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市司法局为安置帮教工作的牵头协调单位,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安置帮教工作例会,对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问题实行联合会商,共同推动安置帮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要求抓好落实,形成市、镇、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体系。
《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每50名安置帮教对象配备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要求,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市司法局牵头加强对社工队伍的业务指导,加大安置帮教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力度,督促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登录安置帮教信息系统,提高系统使用率和操作技能。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引导刑满释放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各类保险,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依法维护安置帮教对象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安置帮教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鼓励安置帮教对象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将乡镇(街道)和各安置帮教成员单位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教育、帮扶情况、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和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列入年度综治法治考评。对因安置帮教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有重大政治影响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综治法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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