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姝文)7月23日下午,市第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视察调研《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之本出席。
与会人员视察了济川小学、鼓楼路东西方向和南北方向交叉口、鼓楼北路等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车辆整治情况。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法制化、正规化建设的新的一步。我市交警部门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提升民警依法执法的能力水平,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上半年,全市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4.8万起,办理交管行政案件133816起;依托交通指挥中心,充分发挥中小城市集成指挥平台作用,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上半年共查处非现场交通违法30余万起。
田之本对交警部门今年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贯彻落实是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改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的必然需要,也是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迫切需求。田之本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和法治思维,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条例》落到实处,同时要讲究方法,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善于借助外力,凝聚合力,提高《条例》的实施效果;法制委员会的委员们要带头学习宣传并遵守《条例》,加强监督检查,为全市的道路交通规划提出建议,更好地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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