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伟)市创建办督查组人员在对城区交通环境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发现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现象多发。不仅扰乱交通、降低通行效率,还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差距较大。 今天上午,在城区多个交通繁忙路口,交警部门针对“机非不分”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短短半个小时,仅国庆路与济川路一个路口,就查处了6起“机非不分”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