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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建设创新发展先导区 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上台阶》之五 创品牌 定标准 树立“泰兴制造”新形象

2018-03-21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国青  张武平  黄帅)产品做得出俏,能够创立名牌、品牌,乃至发起、参与制定行业标准,不言而喻,其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一定是响当当的。我市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创立品牌,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树立“泰兴制造”新形象。
  这几天,在福坤玻璃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工人们正在赶制马来西亚客商订制的2万平方米中空玻璃。能够得到外商的关注,得益于企业产品从“泰州名牌”升级到“江苏名牌”。
  持续深化品牌战略,企业提升了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品牌创建的引导、服务和保护工作,帮助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名牌产品。目前,泰兴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1件,在泰州各市区名列前茅。今年出台的《泰兴市关于建设创新发展先导区的政策措施》,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泰州知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
  与此同时,我市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订,树立行业标杆,促进转型升级。《泰兴市关于建设创新发展先导区的政策措施》明确规定,对新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及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主要参与制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主持国家级、省级工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4A、3A级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省质量管理优秀奖、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泰州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江苏省质量信用3A、2A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