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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律顾问制度建立 张育林强调为推进“高质量上台阶”提供法治保证

2018-01-19 浏览次数:
  (记者 蒋凯)1月18日下午,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5位同志为市委法律顾问,15位同志为市委法律法规专家库成员,这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市委书记张育林强调,要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共同把好市委科学决策的法律关,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高质量、上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证。市领导张坤、刘荣华、徐闻仲、张金堂、刘建出席。 
  受聘仪式上,张育林为受聘的市委法律顾问钱志文、马素琴、卢锦章、陆雪松、朱春美颁发聘书。
  张育林强调,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必须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既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和深入推进法治泰兴建设的实际行动,更是在全市上下确立这样一个鲜明导向,让依法治市成为泰兴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展现新作为的重要保障。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入推进我市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善于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委要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张育林指出,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是服务泰兴发展的光荣使命,必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市委法律顾问、法律法规专家库成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