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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酒驾不悔改 再次酒驾傻了眼

2018-01-03 浏览次数:

  (记者 姚翔 通讯员 桂萍)2012年12月,市民陈某因酒驾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但他不思悔改再次酒驾,结果被交警查获,等待他的是更为严重的处罚。

  办案民警介绍,10月13日下午,市交警大队虹桥中队在七圩卡口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M1KXXX的二轮摩托车行驶异常,引起了执勤民警朱泉的注意。朱泉当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当摩托车停下来后,他立即闻到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29mg/100ml,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

  民警在网上信息核对时发现,驾驶员陈某今年47岁,虹桥镇人。2012年12月,他因酒后驾驶被市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这次是他第二次酒驾被查获。

  陈某称,10月13日中午,他在家喝了几瓶啤酒,下午两点左右,陈某亲戚请他去汽渡接人。明知自己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但陈某碍于亲戚情面,于是怀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了,他表示待其办完家中的事情后到中队接受处罚。

  12月21日,陈某因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