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桐)日前,市相关部门传出消息,今年市财政局已兑付科技创新券资金700万元,直接兑付至44家受券企业,扶持企业比2016年同期增加30家,科技创新投入增加409.54万元。
2016年,市财政局和科技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泰兴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试行)。科技创新券是针对我市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而设计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实行事前发放、事后兑现。企业申请的科技创新券兑付资金可用于购买技术、服务、购置研发设备等,其兑付须经企业申请、初审、专家评审、现场审核、公示等系列程序先行确定企业名单,再报请市政府批准,申请兑现创新券的单位凭科技创新确认书和创新券到市财政局兑现。
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广泛引导、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市财政局、科技局共同管理全市创新券的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科技创新券资金的及时兑付,极大地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同时,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增强科技研发能力,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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