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怡 通讯员 徐小辉)为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和调节作用,不断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9月初,我市发布了201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201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3%,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线。201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企业行政方与企业工会组织要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意见和工资指导线,提出工资协商要约。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年度工资增长率、年度工资使用总额、年度基本工资调整办法。工资增长应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以上安排2017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增长下线安排2017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指导线调高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通过集体协商达成的工资专项协议,依法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企业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为职工增加工资的,应向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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