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以又好又快地建设小康社会为宗旨,紧扣“四民主 三公开”这个核心内容,强化村委会建设、管理和服务,全面提高全市的村民自治水平。 8月3日下午,记者到溪桥镇翁庄村采访时,村干部正在张贴第二季度的各项财务收支情况榜。 为做到民主理财,翁庄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推选出5名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里的各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上墙公布。 据了解,我市现有21个乡镇、320个村民委员会。近几年,我市通过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将与群众利益最直接的村务全部公开、全面公开,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充分保障了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也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到今年6月份,全市村民自治率已达98.5%,超过小康目标值3.5个百分点。全市先后有两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新闻链接】 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是指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四个”民主的实践活动,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小康目标值为95%,2005年我市为98%,今年,我市村民自治率估计将达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