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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六十一甲子、沧桑看巨变》之一:纳税、减税到享受补助

2009-07-24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今年十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纪念日。60年来,我市和全国各地一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喜迎新中国六十年华诞,从即日起将开辟专栏《六十一甲子、沧桑看巨变》,集中追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展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带来的辉煌成就。今天请看第一篇《农业纳税、减税到享受补助》。

    今年54岁的朱伯贵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是村里的会计,家里至今还完整保存着当年征缴农业税的帐册。翻开帐册,各家每年征缴的农业税便一览无余。

    除了农业税之外,当时农户还承担着名目繁多的乡统筹、村提留费用。谈到这些情况,1999年担任刘陈乡党委副书记、现任刘陈镇镇长的陈宏伟如数家珍。

    陈宏伟说,乡统筹、村提留的收取是按照年初预算来征收的,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教师工资等方面,按照这样的要求召开党委会,讨论每年每人应收多少,总金额应收多少。

    农业税的征缴,一年分两季完成,春季是小麦场,秋季集中在水稻收获之后。当时农业税的征缴大部分是通过缴纳公粮的方式进行的,每逢夏收、秋收结束,各地粮管所门前车水马龙,各地群众踊跃缴纳公粮,缴纳农业税。

    与农业税征缴工作相比,乡统筹、村提留费用的征缴就困难得多,时间也漫长得多。

    据陈宏伟介绍,在收取税费期间,机关干部、村干部全年有相当大的精力集中收取乡统筹、村提留费用。

    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朝代更替,社会变迁,皇粮国税的征缴成为始终不变的定律。人们在接受农业税的同时,希望免除各种各样的乡统筹、村提留。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取消乡统筹、村提留,只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由此拉开了我市税费改革的序幕。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从2001年原大生镇农民减负试点工作开始,到2004年全市减负工作全面结束;从种田纳税到免税,再到享受补助,我市农民用了短短四年时间。据统计分析,全市农民人均收入由2001年的2847元增长到2008年的人均7355元。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袁玉明介绍,从2004年开始免除农业税之后,国家对农民进行种粮补助,主要是水稻直补和农资补贴。根据统计,从2004年到目前为止,国家的各种补贴达到一亿四千九百二十七万元。

    除了种粮补助之外,国家、省、市出台政策给发展规模农业的种养殖户予以物化补助和规模补助,一时间,全市规模农业发展迅速,全市新增高效农业十万多亩,新增规模养殖企业近500家。

    【记者感言】

    从土地改革、到联产承包、再到农业直补,六十年来,我市农村发生了极其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税收的变革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缩影。建国六十年来的历史经验表明,我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首要位置。现在新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正在向更高层次推进,全市农民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满怀信心地走在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康庄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