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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2006-03-29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3月28日和3月29日上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副主任鞠俊生、常维国、陈培才、丁光明出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社工委关于解决水质问题议案处理意见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表彰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积极分子、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的办法》。
    委员们认为,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坚持了抓大事、议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整个安排比较科学、紧凑,议题突出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的代表性。委员们同意关于将解决水质问题的议案转为重点建议,通过主任督办、视察检查等多种手段,督促加快改善饮水水质,保障饮水安全;在讨论《关于评选表彰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积极分子、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的办法》时,委员们认为这一办法的出台,对于激励代表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以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因工作调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奚爱国同志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向新任命的3名部门负责人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作了会议小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弘庆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市政协副主席高进山以及市人民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