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新买的电动车,几个月内电瓶就换了四个。有这样的电动车吗?消费者杨月仙就碰上了。 3月14日上午,家住城南的杨月仙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去年6月份,她在金狮电动车专卖店购买的电动车行驶效果不好,电瓶虽然一换再换,但一次充电的行程还是不超过20公里。 杨月仙告诉记者,当时电动车销售商说,充一次电可以走到60公里,实际车子30公里都走不到。后来在交涉时销售商说这是充电器的问题,充电器换了,还是不好,又说电瓶不好,电瓶又换。越换越不好,换了三次。 这是去年下半年发生的事,可到了今年,杨月仙再去找专卖店时,商家就开始敷衍她了。最终杨月仙选择了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消费者协会指出,电动车电瓶6个月内属于保修期,出现问题可以由商家负责维修和更换。杨月仙的电瓶在短时间内更换了三次,如果仍然有质量问题,商家应该负责更换同品牌的新电瓶。 在消协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杨月仙再次来到金狮专卖店。该店业主保证换一个原装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