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9日,省政府教育督导组对我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阶段控制辍学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2月22日,督导组又来我市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督导回访。市领导顾弘庆陪同。 去年专项督查后,我市决定在财政预算内,分三个阶段逐年安排全市中小学公用经费,确保三年内达到省和泰州市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今年我市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为每生每年20元,预计2007年可达到省和泰州市定标准。对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的地方留用部分,我市主要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六有工程建设、相关学校建设、相关学校贴息和偿还撤并学校债务。今年我市将成立三项教育经费征收、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三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另外,今年开学初,市教育局对全市控制辍学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在距去年省督查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我市辍学率已降至0.12%。省政府教育督导组对我市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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