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2005年,我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五千元大关,达到5125.4元,同比增长11.6%,农民收入保持了较强的增长势头。 2005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125.4元,比上年增加533.6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工资性纯收入达到2748.4元,比上年增加396.9元,同比增长16.9%,比上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继续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为1029.3元,比上年增加了119.8元,同比增长13.2%。 据分析,我市农民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农业比较效益逐年提高,加之国家对农民实行种粮补助,农民种粮积极性普遍高涨;二是劳务经济快速发展。调查结果表明,去年我市农民在本地从事劳务得到的收入为997.1元,比上年增长126.4元,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为1234.7元,比上年增加165.4元,工资性收入对全部收入的贡献率达到53.6%,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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