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畅所欲言,为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进言献策。 与会代表认为,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泰兴市委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工作监督,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权力机关的职责,为推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代表们认为,2006年人大工作初步安排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和谐发展为主题,重点突出。 代表们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2006年人大工作将依法规范信访,加强对公、检、法机关司法工作检查,督促司法机关继续开展有关专题教育活动,推进平安泰兴创建活动,此举将会营造一个平等、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2006年人大将加强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实施情况的监督,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还将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督促全社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代表们认为,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注重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注重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同时积极推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扩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覆盖面,逐步形成代表述职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