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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2006-01-19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元月17日和18日上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副主任鞠俊生、丁光明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初审了市政府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6年计划草案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初审了市政府关于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实施“金桥工程”决议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相关专题调查报告。
    2005年,市政府紧紧围绕“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对于“十一五”规划纲要,人大常委会的委员认为,编制准备比较充分,形成的草案也比较成熟,一致同意将规划草案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决定。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建议市政府在2006年继续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重视农业发展,继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进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对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市政府在新的一年继续抓好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会上,委员们肯定了市政府2005年实施“金桥工程”的成绩,对今后两年的“金桥工程”建设, 委员们建议市政府要强化目标必成意识,想方设法突破资金瓶颈,并全面落实好管护责任,做到建管并重。
    本次会议还确认了出席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人数和代表资格,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对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出了决定,同时还讨论、修改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同意邵仁子同志辞去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同意钱刚同志辞去泰兴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李建民同志为泰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代理院长。
    在会议结束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作了小结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弘庆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市政协副主席高进山以及市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