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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规范诊疗行为 让参合病人花明白钱

2005-12-29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燕峰女是张桥镇宋庄村二组的参合农民,由于患乳腺癌,这几天,她正在市人民医院接受化疗,她告诉记者,在市人民医院看病所花的费用和外地大医院相比,不仅总费用低,而且报销的比例也高得多。       市人民医院规定,参合病人80%的药品要在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内,确实需要目录外用药时,需征求病人的同意。市人民医院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补偿标准,即参合群众在市外医院就诊的补偿标准远低于市内医院。对本地诊断治疗有困难的疑难杂症,人民医院表示,可以在征求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把外地专家请过来诊治,这样同样可以有效减轻病人负担。
    市人民医院是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近两年,他们不断规范医疗行为,努力降低诊疗费用,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出了较大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