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庆九是姚王镇十里甸卫生院负责合作医疗的会计,12月27日上午,他来到市人寿保险公司,为参合农民领取了合作医疗二级补偿金。 据了解,参合农民在乡镇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年补偿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乡镇合管办予以支付,年医疗费补偿额3000元以上部分,市合管办委托市人寿保险审核支付二级补偿。 市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 ,今年以来,该公司共办理合作医疗二级补偿480多起,补偿额达115万元。同时,公司还负责对乡镇合管办的补偿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市合管办通报资金使用动态,确保我市合作医疗工作规范、健康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