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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建立教育收费问责制度

2010-03-18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 叶桂华 通讯员余 华 和 章)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泰兴市近日出台办法,在全市近100所中小学校中建立教育收费问责制度,学校如果因违规收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将被直接问责。

  根据办法,该市列出了六大教育收费问责情形,包括: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举报或投诉;因违规收费发生重大事故、群体性事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规收费问题;上级领导交办的违规收费问题;其他信息来源反映的重大违规收费问题等。

  “出现违规收费问题后,我们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与问责对象谈话,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该市教育局一负责人介绍,教育收费问责结果将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年终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该市确定的教育收费问题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责令整改、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如果问责对象构成违纪的,将依据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