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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重残无业人员享受全额救助

2008-10-20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从本月下旬起,泰兴市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对6622名重残无业人员给予全额生活救助,所需1100余万元救助金纳入市及乡镇财政年度预算。

    泰兴市残联理事长封红年介绍,重度残疾无业人员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16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城镇重度残疾人救助金按月发放,每人每月27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救助金按季发放,每人每年1680元。今后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实现自然增长。发放方式:一人一张银行卡,打卡到人。同时,为每位重残疾人员办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证重残疾人员遭受意外伤害时得到救助。

    “对重残无业人员全额生活救助将实行动态管理。”封红年介绍,每年9月20日前,由残联会同民政部门对申报对象,统一集中审批。对通过康复医疗等途径残疾级别降低的,残疾人通过就业等途径获得固定性收入的,残疾人死亡的,残疾人户口迁出本地的等情形,从次月起停发生活救助金。符合条件的新增重残无业人员,也同时列为全额救助对象。

    据了解,对重残无业人员实行全额生活救助,泰兴在苏中苏北地区开了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