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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集体五个人受省公安厅表彰

2008-09-24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天斌)9月13日,省公安厅厅长黄明签发《关于表彰全省公安机关“春风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命令》(苏公厅﹝2008﹞448号),兴化市公安局垛田派出所、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下坝派出所等32个单位为“全省公安机关‘春风行动’先进集体”,泰兴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所长蔡进托、泰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民警崔裕文、姜堰市公安局娄庄派出所所长刘国乾、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滨江派出所民警贾文波、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战斗班班长杜朋朋等60名同志表彰为“全省公安机关‘春风行动’先进个人”。

    2006年12月省厅部署开展 “春风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广大民警积极响应、踊跃参与,立足本职开展帮教帮扶工作,“春风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服务民生、保民平安、促进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市公安机关4333名民警与5600余名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帮教帮扶关系,一批“问题”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弱势人员等帮教帮扶对象在民警的悉心关爱、真情帮扶下,走出人生迷途,摆脱家庭困境,重扬生活风帆,“春风行动”在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树立了江苏警察“人民群众最亲、犯罪分子最怕”的新形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