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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部分乡镇的做法让村民们不解:征收国家储备粮有“硬指标”?

2008-07-11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按照有关要求,缴纳国家储备粮本应遵循自愿原则,但泰兴市部分乡镇的村民向本报反映,他们被村里下达了不切实际的缴粮指标,不缴“公粮”就拿不到粮食补贴。

    缴了“公粮”没口粮

    泰兴市刘陈镇严徐村69岁的老陈这几天为“缴公粮”的事犯愁。他家种了2亩多小麦,今年夏收将近2000斤。但如按指标缴了公粮,家里小麦就所剩无几了。

    老陈说,他家按4.5个人分的田,村里下达的“缴公粮”指标是每人315斤小麦。这样一来,他家就要缴1400斤小麦。他家养了6头猪,一头猪一天要吃8斤粮。“缴了公粮,家里还剩五六百斤小麦,哪够吃呢?”

    老陈说,7日上午,村干部上门催缴“公粮”,对他说,如果不缴,村里的任务完不成怎么办?

    7日下午,有拖拉机开到村里收“公粮”,老陈缴了522斤。“从免除农业税以来,我们农民就没缴过公粮,为什么今年要缴公粮?”

    严徐村村委会主任严志成说,夏粮征收的是国家储备粮,市、镇两级政府都做了动员,镇政府给他们村下达的“指导性指标”是全村290吨小麦,一亩地430斤,算下来每人315斤。

    严志成说,夏粮征收是“动员”而不是“强制”,如群众不愿意缴纳,并不强制。但村民陈传林告诉记者,他家要缴2000多斤小麦,为完成这一指标,他以每斤0.73元的价格买了600斤小麦,缴了公粮。“村干部几次广播通知,必须要缴,不缴不行。”

    陈传林说,今年四川出现灾情,如果国家有政策,别说以每斤0.72元的价格收购,就是不给钱,他也愿意缴。但问题是,村民们确实不知道国家是什么政策,也不清楚公粮是不是必须要缴。

    不缴“公粮”拿不到粮食补贴?

    在泰兴市分界镇,不少村民向记者反映,如果不缴“公粮”,就拿不到粮食补贴。

    分界镇腾兴村村民吴先生说,村干部要求每家都要上缴粮食,每亩上缴420斤,不缴的,将拿不到粮食直补金。村干部还向村民宣传说,粮食上缴情况,将作为镇里考核村干部的项目之一,缴不全的,村干部将被扣分。

    在该镇沿河村,一村民向记者提供了村委会下发的一份通知,内容为:“按要求你户应缴国家储备粮2000斤,请于七月五日前交至分界粮管所,并将发票带回交村,以便核查,否则后果自负,今后不得享受任何补贴。”通知上盖有沿河村委会公章。

    沿河村村支书丁书荣说,6月份村里接到镇里通知,每村有600吨的余粮上缴指标,每户村民按田亩多少上缴镇粮管所。他们村按每亩上缴400斤的指标执行,但不作强行要求。但对于那张盖着村委会公章的缴粮通知,这位村支书表示“并不知情”。

    分界镇分西村不少村民向记者反映,他们村的做法和沿河村基本一样,不缴公粮,就拿不到粮食补贴。

    9日中午,记者在分界镇粮管所码头处看见,一些村民将成袋的小麦用拖拉机、三轮车等运至磅秤处,两名粮管所工作人员在忙着称重、开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从6月8日就开始夏粮的收缴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记者问,公粮是不是一定要缴?

    该工作人员说:“每户都必须缴啊,不缴可能不行。”

    不得下发收粮指标

    分界镇副镇长刘宏岗说,按照泰兴市政府的要求,他们组织宣传发动村民上缴余粮,同时要求坚持自愿原则,不允许下达硬性指标,有余粮的就上缴镇粮管所,没有的不可强迫。

    刘宏岗说,沿河村给村民下发缴粮通知,要求村民必须缴纳国家储备粮,不缴纳就不享受任何补贴,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村民上缴余粮情况跟粮食直补金不挂钩,也不跟村干部考核挂钩。

    刘宏岗表示,他们将对此调查处理,同时,进一步要求各村不得强制村民缴粮。

    泰兴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科长闾圣康说,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农民必须缴纳国家储备粮。今年6月,泰兴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布置夏粮收购工作,出台了指导性计划。但计划出台后,不少乡镇、村就把指导性计划当作强制性计划,引起农民不满。

    闾圣康说,针对部分乡镇强制收购夏粮的情况,泰兴市政府已再次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必须遵循自愿原则。粮食部门已向各乡镇提出“五坚持、五不得”原则:坚持售粮就近自愿的原则,不准摊派、下发收粮指标;坚持敞开原则,多元收购,不得限收拒收;坚持公正公开收购作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坚持售粮现金结算,不得打白条,或抵算各种费用;坚持规范收购行为,不得无证收购,坑害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