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排污者付费 让治污者得利 新华报业网讯 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前不久与泰兴市环保局签订了一份特殊协议,自明年起,该公司每年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0吨二氧化硫排污使用权。据了解,这是泰兴市第3份排污权有偿使用合同,意味着该市已积极运用经济手段解决企业超标排放难题。
自2006年起,泰兴市推行了新上项目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制,通过引入环境价格体系,变以往无偿排污为掏钱购买排污权。 “推行新上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制的前提是全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也就是在完成或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基础上进行。”泰兴市环保局局长官新民告诉记者,对削减下来的二氧化硫指标有偿“卖”给企业使用,政府再将所得费用设立专门的污染防治基金,用于新上污染治理工程、污染监控设施。 环保部门指出,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并不意味着只要交钱就能无所顾忌地排污,买卖双方只能在符合总量控制的条件下进行交易,而且不能造成当地环境质量恶化。为此,该市还将制订详尽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对排污权的有偿取得、使用费标准、使用费管理、交易过程等作出严格规定。 (晓勇 国梁 常斌 建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