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常国梁 通讯员 杨炳根)4月17日,泰兴推出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力争3年内解决2200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 泰兴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与其他县(市)相比,泰兴廉租住房保障新政最大的亮点是关注城区“夹心层”家庭住房保障,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支持力度。 对那些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租售并举,产权共有”经济房,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在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基础上再下浮,还可创造条件适时贴息。 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 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租售并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适当降低首付款比例并延长贷款期限。允许城市低收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住房维修等住房消费支出。 这位负责人说,为降低开发成本和保障供应,泰兴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每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比例不得低于上年度住房新开工面积的10%,套型原则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租售并举,产权共有”经济房每套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其中政府出资32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