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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桥站所联动预防违规建房

2008-04-14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郭人宏  通讯员  徐建锋  蒋 俊)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个人违规建房行为,泰兴市溪桥镇建立国土资源所与供电、邮电、公安、金融等部门联动机制。凡违背土地政策建房的,不予办理接电、接水手续,不予发放贷款。这是记者从市国土资源部门获悉的。
    该镇规定,凡需办理接电、接水手续的建房户(单位),需凭该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用地证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必须持国土资源所用地通知书,方可到村建部门办理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工商部门无国土部门经营场所证明,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信用社无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得办理贷款手续。
    对一些违法用地硬头户,该镇国土资源所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建房的党员干部给予行政处分。该所还聘请各村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为所在村土地监察信息员,确保报告率、制止率、查处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