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常国梁 通讯员 钱瑞生 常 斌)泰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起,统一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市财政给予相应补助,3年内实现“全覆盖”,坚决禁止“二次土葬”,促进乡风文明。 泰兴市民政部门曾有选择地对8个镇、26个村的殡葬改革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639名死亡人员,遗体火化率达100%,但有475人的骨灰实行了装棺“二次土葬”,“二次土葬”率达74%,仅有3个村没有骨灰装棺土葬现象。 泰兴市民政局副局长唐国平说,“二次土葬”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其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形成“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是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不到位。”唐国平说,就泰兴而言,凡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到位的乡镇或村,骨灰装棺“二次土葬”基本杜绝。像刘陈镇的东顾村、泰兴镇的苏城村、张桥镇的焦荡居委会、蒋华镇的广福村自建起骨灰存放室以来,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现象逐年减少,目前骨灰存放率已达到100%。 “有鉴于此,泰兴计划通过3年的努力,乡乡建1至2个面积800至1000平方米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同时,将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向村延伸。” 据了解,泰兴市委、市政府已明确,34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先行一步,按照“选址合理,群众接受”的原则和一般达到3间古典式或现代风格平房的基本要求,每个村建一个“建筑造型美观、内部设施具备、外部环境优雅、能够保障本村村民安放骨灰需求”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所需经费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通过社会资助、“一事一议”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