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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白果受“国家保护”

2008-03-23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 赵泽琴)记者近日从泰兴市农业局获悉,泰兴白果成为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泰兴白果国家标准》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泰兴白果的保护范围、地理标志产品使用、生长的特定自然环境、栽培和采收、检验运输和试验贮存等标准均作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目前在国内一些市场上出现了假冒泰兴大佛指白果的现象。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为泰兴白果品牌提供了法律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