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钱立群)3月1日,泰兴市古溪镇长桥村村民顾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1月20日,他母亲到古溪镇走亲戚时被车辆撞成腰椎骨折,该镇派出所民警竟放走嫌疑车辆。 ■反映:民警放走嫌疑面包车 顾先生的母亲叫高彩云,72岁。3月2日,记者在该镇卫生院看到了正躺在病床上治疗的高彩云。据她介绍,1月20日上午,她骑着一辆小三轮车去镇区走亲戚。经过镇区一红绿灯路口时,一辆面包车后保险杠刮到三轮车龙头,她随即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面包车滑行了几米后停下,从车上下来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想将她拖开。她抓住该男子,并挣扎着坐到面包车上,不让车开走。不久,来了两名古溪派出所的民警。当时现场拥挤,有人说,让面包车离开马路让道。过了一会儿,民警让面包车先走了。 古溪卫生院骨科医生余主任说,经检查,高彩云的腰椎骨折,非陈旧性伤痕,应该是受到外力撞击后形成的。经治疗,目前好转,尚未痊愈。 ■调查:证人反映面包车没撞人 记者走访后发现,事故现场位于该镇镇区一人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十字路口东北侧的杆子顶上装着一个监控摄像头。路口一家鞋城的老板说,当时他坐在店里,听到外面传来“咚”的一声响,出去看时,一老太坐在地上,找住一辆面包车主讨说法。他未看见是不是面包车撞伤了老太。路口另外4家商店的店主都表示,没有看见究竟谁撞了老太。不过,那辆面包车不久后离开了现场。 记者来到古溪派出所,该所值班的周副所长说,监控摄像头效果不好,即使拍摄了画面,也很模糊,况且,摄像头朝西,也拍不到事故发生所在地。 周副所长介绍了当天的情况。他说,1月20日,该所民警胡警官和另外一民警外出处警。行至事发路段时,发现现场围了一群人,赶紧过去查看。当时,高彩云坐在一辆面包车上,说面包车驾驶员将她撞伤。经调查,现场数十人,无人指认是面包车撞的。许多人反映,是一辆电动车将高撞倒后跑了,面包车跟在后面,从车上下来一人,将高彩云拉起来,那人做的是好事。由于大家都说面包车未撞人,加上现场车辆、行人特多,所以,他们疏散交通,面包车也离开了现场。 周副所长让当天处警的胡警官拿来了证人材料。记者看到,材料是1月21日做的。在现场目击者刘某、吴某、肖某的笔录材料上,他们都反映,是一辆电动车撞倒了高彩云,不是面包车撞的。面包车上的人下车,将高彩云扶起。 ■律师:民警有责任将车留下 高彩云的家人认为,不管怎么说,面包车有嫌疑。在肇事者未确定之前,民警应保护好现场,通知交警部门前来勘查现场,而不应该让嫌疑车辆擅自离开。 对于高彩云家人的质疑,周副所长说,一般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部门处理的。但当天所有证人都证明非面包车撞了高彩云,且现场拥挤,他们就先疏导交通,也未通知交警部门。那辆面包车虽然离开了现场,但他们会找到面包车驾驶员。笔录材料尚未做,因为前期派出所工作非常多。他们马上再对此事做调查,找面包车驾驶员了解情况。 泰州市弘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忠东认为,就此事来看,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应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的人群,留置相关当事人,比如高彩云及那辆面包车。然后,通知交警部门前来勘查现场,进行事故鉴定。在交警未来之前,即使面包车不是派出所民警放走的,派出所民警也有责任和义务将面包车留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