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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农业项目逐步纳入农业保险农户承担保费不超过40%

2007-12-11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钱建虎  顾海燕)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获悉,我市各地高效农业项目保险试点工作将于近期推开。市政府要求,2008年1月20日前,各市(区)开展1至2个高效农业项目保险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向面上推开。
    根据省委农工办、省财政厅等10部门有关工作意见,与水稻、小麦保险相同,我市各地对高效农业项目保险试点仍实行市(区)政府与人保财险公司按7比3的比例联办共保。对各地开展的经济作物、养殖业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的保险试点,省财政将补贴30%的保费,各市(区)财政将补贴不低于30%的保费,农户承担的保费不超过40%。
    目前,泰兴市已在新街、宣堡、蒋华等镇进行大棚经济作物保险试点。
    市政府要求各地尽快制订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方案。各市(区)要成立定损理赔专家小组,明确出险查勘程序,统一保险赔付及管理。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以及高效农业项目保险,每次事故损失总额由人保公司在农业保险专户中赔付30%,市(区)政府在农业保险专户中赔付70%。赔付资金由各市(区)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到受灾农户。
    为促进畜牧兽医人员为养殖户搞好防疫治病服务,降低能繁母猪死亡率,各地将全面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对防疫治病服务工作到位,且能繁母猪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的,各市(区)要对乡镇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服务工作不到位或在理赔中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政府同时要求各市(区)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小麦、油菜保险工作,保险面确保达到100%。以2006年度粮食直补面积为依据,各地要在今年12月20日前,以村为单位统一办好投保手续。各市(区)财政部门12月底前将小麦、油菜保险30%的保费资金(含省补贴未到位资金)足额划拨到人保财险公司专户。
    截至11月30日,全市水稻、能繁母猪保险面都已达到100%。水稻保险面积为310.09万亩,涉及农户106.41万户;能繁母猪保险12.6万头,涉及农户7.84万户。目前,各市(区)进入专户的水稻保费总额为2387.7万元,其中接收中央、省保费补贴930.26万元;进入专户的能繁母猪保费总额为566.7万元,其中接收省保费补贴113.35万元,收缴养殖户保费151.13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多数市(区)财政已将30%的保费划转到保险公司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