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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农民创业享受政府贷款贴息

2007-07-08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常国梁 通讯员 玉 贤 光 明)这几天,泰兴市泰兴镇五里塅农民吴春龙的“小老板梦”就要变为现实了。泰兴镇新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帮助他申请了4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政府给予50%的贴息。目前,老吴正张罗着开店事宜。
    吴春龙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实现创业梦想,得益于泰兴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调整。从7月份起,该市将原先只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才能享受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扩大到包括农民在内的城乡各类创业人员。
    近几年来,泰兴市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累计发放小额贷款近1000万元,有314人成功创业。
    泰兴市明确规定,今后,在继续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扶持的同时,加大对农民的创业扶持力度。农民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政府财政贴息50%,非微利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贴息30%;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6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最多可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两年。对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可申请享受二次贷款和贴息。
    与此相配套,泰兴市将把创业培训由城镇向农村延伸,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创业项目经市创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免除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