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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消费凭卡结算 可以实现财政资金支付事无巨细“滴水不漏”

2007-04-21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
    从7月1日起,泰兴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将全部通过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转账,每年约1.7亿元预算单位提取的现金流将不复存在。这是4月5日该市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
   
    据了解,公务卡是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结算时所用银行卡的统称。该卡结算的范围仅限于备用金支出范围规定的、原需以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现有的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将原日常公务开支使用现金的方式,改用公务卡消费和转账结算。

    公务卡由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组成。预算单位办理单位公务卡,用于单位和在职职工的资金转账结算,不能透支使用,不能提取现金,不能消费。在职职工办理个人公务卡,原则上采用贷记卡,应职工本人要求也可用借记卡,用于应由单位报销支出的部分和个人消费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单位不再办理现金结算,以授权方式支付的公用费用支出都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据介绍,自2002年财政集中支付改革以来,该市已有256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集中支付范围,支付总额近60亿元。

    有关人士认为,在集中支付的基础上,推行公务卡结算,是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此举将改变预算单位在日常公用支出中大量使用现金,造成预算执行透明度差、难以有效监控的局面,能有效规范财政资金的支付管理,实现财政资金支付事无巨细“滴水不漏”,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从5月1日起,该市将在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等20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