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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技改可享受财税优惠 年内全市实施重点节能项目不少于214个

2007-01-30 来源:泰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常国梁)记者昨天从市经贸委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抓好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技改项目。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实施重点节能项目每家不少于40个,海陵、高港两区每家不少于15个,泰州经济开发区不少于6个,市本级着重抓好列入全国千家重点耗能大户企业18个节能项目的实施,总计不少于214项。
    各市(区)将从财政中切出一块,设立节能专项基金,用于节能示范项目、技术推广,奖励在节能管理、节能新科技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生产企业为降低能耗、水耗,改进工艺而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可按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的,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投资符合国家节能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今年,我市节能工作目标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5%,单位GDP电耗比上年下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