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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交巡警大队受公安部表彰

2007-01-15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  叶玉宝  记者 钱新明)1月11日,公安部通报表彰了一批在全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泰兴市交巡警大队被公安部评为“专项行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单位”。这也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2006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行动中,泰兴市交巡警大队共检验接送学生车辆129辆,深入客运企业排查安全隐患28个(次),向客运企业、接送学生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学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8份,取消了28名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从业资格。
    另外,泰兴市交巡警大队通过确保执勤一线警力到位、确保道路隐患治理到位、确保重点违法行为严查严管到位、确保教育处罚力度到位等路面管控措施的落实,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360余起,行政拘留交通违法行为人71名,使辖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辖区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