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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努力遏制青少年犯罪

2006-02-22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次数: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自1996年10月组建少年法庭以来,牢牢把握审判活动这个中心环节,坚持寓教于审、延伸帮教,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矫治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2000年5月,该庭被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4年8月该院被授予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少年法庭坚持做到:开庭前全方位了解被告人;庭审中精心组织法庭教育;量刑时充分考虑刑罚的教育功能;判后落实帮教措施,做好跟踪教育。对判处管、缓、免的失足少年,认真落实帮教组织、帮教计划、帮教措施,预防重新犯罪。对判处实刑的失足少年,少年法庭每年会同市政法委、关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领导到少管所回访一次,向他们赠送书籍和生活用品,带去家乡人民的关怀和期待。 
    为全面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泰兴法院成立了“青少年维权中心”,该中心以少年法庭为主体,吸收其他业务庭、人民法庭参加,除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外,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该中心还开办了“青少年法制学校”,定期到学校、社区、企业,为青少年上法制课;开设了“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编写了普法读本《与法同行》,无偿赠送给在校学生,从上述举措中受益的青少年达10万余人,有效遏制了青少年犯罪的上升。(作者:端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