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街道《法治筑基,释放数据要素全新价值》☆
《江苏省数据条例》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机构改革后,全国首部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省级法规,也是我省首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要素正在赋能千行百业:“数据+购物”“数据+农业”“数据+物流”……经过数据要素加成,各行各业提质增效,焕发新的增长动能。数据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的方式。然而,在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数据共享不充分,使得“数据孤岛”现象严重,制约了其流通和价值发挥;相关制度规范的不健全,使得数据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管和保障;数据安全风险日益突出,个人信息泄露、数据滥用等问题频发,严重损害了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江苏省数据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将为数据权益保护、数据要素市场管理以及数据产业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筑牢权益保护基石,护航数字经济安全发展。近日的“开盒”事件引人注目,网络上也随即出现了各类“防开盒教程”,可见公众对于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已不堪其扰。此外,“大数据杀熟”等现象也屡见不鲜。对此,《条例》细化了数据处理者的权利及义务,加强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法规特别禁止算法歧视性定价,并通过建立个人数据权益受损的救济渠道,有效遏制“大数据杀熟”等乱象,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对于企业乃至整个数据产业,《条例》通过建立健全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治理体系,协同各方的治理模式,为保障数据开发利用与产业发展织密数据权益“防护网”。 构建要素市场秩序,激活流通交易潜能。在数据资源管理与流通交易方面,《条例》搭建起数据要素市场的“高速公路”。一方面,建立健全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通过建立公共数据“统一目录+分类管理”制度,规定“共享可获取数据不得重复收集”,从源头治理多头采集痼疾。另一方面,通过实行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探索企业等经营主体数据授权使用新模式,打破了“数据孤岛”,促进了数据的有序流通和高效利用。其中,“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定价原则,既避免公共资源无偿流失,又防止垄断性高价阻碍数据流通,为医疗、交通等领域的数据价值转化提供了操作指南。 培育数据生态沃土,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条例》为数据产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助推剂”。一方面,通过立法将政务数据共享从行政推动升级为法制约束,将倒逼政府部门打破数据壁垒,提升治理效能。《条例》通过对数据产业进行体系化布局,推动构建数据产业生态体系,鼓励支持数据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数字技术创新与数据产业融合发展,将吸引更多的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集聚,激发市场活力。从实践层面看,江苏已形成“立法保障+平台支撑+场景创新”的完整生态,验证了法规设计的可行性,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模板。 《江苏省数据条例》用法治的笔触,在数据流动的混沌中勾勒出清晰的边界;以创新的勇气,在要素市场化的迷雾中点亮指路的灯塔。当数据洪流奔涌向前,江苏正以“敢为天下先”的担当,书写着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