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 助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1月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近年来,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仍是国民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需要通过立法破解突出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普惠教育”为壤,让学前教育“根深蒂固”。学前教育作为儿童教育的开化启蒙阶段,对儿童的性格养成、为人处世等都影响匪浅,承载着为儿童未来奠基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办好学前教育。”正因如此,我国一直把稳“公益普惠”之舵,将其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方向和重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发力,遵循“有教无类”的“大教育观”,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高质的教育。教育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其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更是达到了90.8%,老百姓的普惠获得感大幅度提升。 以“法治保障”为液,让学前教育“枝繁叶茂”。“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针对群众、家长普遍关心的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此次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明确提出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学前教育法通过立法的形式,以严明的“纪律红线”、清晰的“规则底线”,填补了学前教育的法律空白,坚决拒绝了某些幼儿园“揠苗助长”式的学前教育方法,大大规避了儿童由于超前知识教育和各种心理负担而造成的身心健康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的同时也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长效投入”为养,让学前教育“硕果累累”。实现“幼有所育”,是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的内在要求,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办好学前教育,必须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保证教育资金投入、教育队伍建设、教育制度完善。加大相关经费投入,融合各界教育资源,完善幼儿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及管理,确保教育阵地;合理配备教师,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定期进行教师素质考核测评,保障教学质量;加强制度监管,认真落实困难儿童资助政策,合理确定相应教师工资福利,提高保教水平。唯有长效常态投入滋养,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方能让“教育之花”常开不败,“教育之树”长盛不衰。 学前教育是儿童成长的基础之旅,相信未来随着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实施,学前教育必将迎来全新的发展阶段,也必将实现从“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的华丽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