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进行法治督察 织密法治建设网
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6个省区开展实地法治督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第一次综合性的法治督察。法治督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利剑。此次督察重点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履行“关键少数”责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内容,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 夯实基层基础,压实法治督察责任。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和不断提高的工作要求,通过实地法制督察,有利于明确责任,做好工作衔接,适时优化工作流程,畅通为民服务渠道,推动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强化调查研究。当前,部分地区对法治政府的建设不够重视,通过持续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可以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促使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形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闭环体系。 加强专业支持,在创新督察方式上下功夫。法治督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加强法治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督察人员支持、专业支持,能够精准发现法治领域的问题,拿出专业性的意见,提出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建议,切实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同时,善于增加督察方式,通过多种举措比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督察是否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是否针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治乱罚款和执法队伍建设;是否经常性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情况。 回应群众关心,在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上下功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要积极关注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现实情况下,许多关于法治的事件持续引起网民热议,引起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这些社会现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事态的发展和进程,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价值判断。法治督察应当瞄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期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一方面要跟踪关注社会热点舆情,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事件,另一方面要深挖下去。压实地方自查责任,在初步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验证式督察,全面了解情况,研究治本措施,形成督察意见。同时,强化宣传报道,围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过程和处置情况进行公布,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督察是保障法治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若督察无力则法治建设当然薄弱。法治督察必须充分推动和发挥基层法治督察的作用,对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一些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从而上下联动共同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