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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关键小事”,守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福祉

2024-08-09 作者:分界镇 周璇 浏览次数: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良宝就噪音扰民、污染性气体等问题强调,生态环境部门是污染防治的“主力军”,随着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环境问题投诉的重点从早年烟囱直排黑烟、污水非法排放、工业企业马达声、机器声扰民转变为生活周边的噪音、异味。要做到把问题清单化、实体化、责任化,限期限时办结,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聚焦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根治生态环境痼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应以督查整改为契机,立足职能职责,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督查盯到底,管到底,“新账”“旧账”一起解决,啃最硬的“骨头”,解最难的问题,推动积累多年的老问题得到根治。通过狠抓突出问题,力促整改落实,持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转办督办,加强抽查核实,开展实地回访并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推进边督边改。

聚焦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危害百姓的“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要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垃圾乱堆、污水乱排、噪声扰民......这些人民群众身边的“小问题”,都是生态环境关注的“大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坚持人民至上,把这些事关人们群众切身利益的“小问题”,作为督查关注的“大事情”,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的满意度是督查整改的最大动力,解决困扰周边人民群众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宜居乡村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计。坚持资源联动,强化部门合作有效之势,奔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要事公办,落实管理巧匠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办好“群众贴心事”。全力以赴奔着问题去、迎着矛盾上、向着难处攻、集中解决,才能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