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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致远,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再“放招”

2024-08-08 作者:珊瑚镇 潘贵英 浏览次数:

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出,要因地制宜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扩大高速公路充电网络覆盖范围并加强节假日充电服务保障,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瞄准总体要求,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碳中和”背景下,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因此要瞄准2023年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围绕“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二十字方针,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重点开展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九项专项行动。‌

聚焦关键领域,因地制宜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各国纷纷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成为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和中国“双碳”目标推进的重要任务。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带动着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着眼未来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趋势,充电基础设施仍存在布局不够完善、结构不够合理、服务不够均衡、运营不够规范等问题。《行动方案》提出,2024—2027年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因地制宜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扩大高速公路充电网络覆盖范围并加强节假日充电服务保障,有效增加农村地区充电设施,逐步构建日益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积极开展探索,先行先试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为高效有序推进《行动方案》提出的9项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要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开展探索,及时总结提升,形成可持续的工作推进模式。如创新推进服务区光储充一体化应用,‌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停车场等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光储充一体化应用,‌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推动建设一批“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微电网”项目,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光伏基础设施建设。以具有高收益、‌大潜力和强引领作用的领域进行先行先试,‌通过试点项目的成功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应用。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关键问题,‌还能通过试点项目的成功,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项目投资建设,提升社会各界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