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范畴,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统计人要深学细悟、常学常思,以实际行动“数”说统计工作“三字箴言”。 “严”字当头,以“栽培剪伐须勤力,花易凋零草易生”的思想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者。坚持严于律己,对照党纪法规,常态化开展自学,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以“检身若不及”的高度紧迫感,定期给思想“除除草”,给行动打好“预防针”,推动依法统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真”字为本,以“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的执着追求,做务实求真的践行者。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虽然你们拿出来的这个数字好像不太好看,但是我觉得实际上很好看,它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数字。”我们应当充分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摒弃私心杂念,坚决抵制“数字上的腐败”,讲真话、察真情、统真数,不吹牛皮,不搞虚假政绩,切实肩负好统计“晴雨表”“参谋部”“信息窗”的职责使命。 “零”字为要,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坚定信念,做敢于斗争的先行者。面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我们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当“和事佬”、不做“保护伞”,发现问题线索立即反映,及时通报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有假必惩、惩假必严、失责必究的震慑作用,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的良好氛围,持续向统计造假“零发生”目标迈进。 |